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为支持各地开展救灾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3亿元,支持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和四川等七省(区)灾后恢复生产,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等,减少农民收入损失,努力争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