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促进乡村旅游复工复产复市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乡村旅游企业和从业者用足用好包括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贷款、融资担保、精简审批等政策措施。做好调剂部分旅游发展基金支出用途,支持乡村旅游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相关工作。指导经营主体对接人社部门,按规定争取“以工代训”补贴。指导乡村旅游企业对接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银税互动”联席会议机制和“百行进万企”等平台,争取信贷支持。积极协调当地农业银行分行支行,全面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研究开发针对乡村旅游领域的普惠小微贷款、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创新产品,给予一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通知》强调,加快推进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涉及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统筹使用好2020年各级专项资金和各项涉农资金,支持一批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加快各地计划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如乡村停车场、交通驿站、标识系统、乡村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加快推动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宽带通信、移动互联、无线网络及监控摄像头等设施覆盖面。
《通知》指出,适时推出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集中向社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引导乡村旅游点顺应疫情防控形势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推出自然观光、亲子陪伴、健康养生、休闲度假、身心放松等类型服务项目。促进乡村观光向乡村旅居、乡村生活转型,提升乡村民宿品质,开发乡村美食、夜间游览、深度体验、主题研学等产品。扩大“创意下乡”覆盖面,吸纳社会创意资源对接乡村,丰富乡村创意产品体系。鼓励一批有条件的乡村通过直播、短视频、VR等多种形式,在线展示乡村优美自然风光和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
《通知》强调,鼓励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加强对乡村特色产品的购买,鼓励各地将乡村旅游作为劳模、职工等疗休养优先选择点,鼓励在本地推出的各类消费劵发放活动中,将乡村旅游作为重点内容之一。注重培育一批本地、本村网络直播带货能人,扩大乡村土特产品的直播销售。加强与淘宝、京东、美团、盒马鲜生等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网上店铺、代销点,扩大销售覆盖面。拓展乡村物流布点,便利游客乡村购物的邮寄、快递服务,鼓励乡村旅游点、经营户主动向游客提供游后二次消费联络信息。充分挖掘利用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和农业资源,开发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在乡村旅游扶贫中,提升贫困人口多类型从业技能,拓展就业收入渠道。
《通知》指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卫生整洁的村容村貌,为游客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乡村旅游环境,规范提升乡村旅游景点、民宿、农家乐等旅游场所游览、餐饮、住宿等各环节卫生服务。以“公筷公勺 文明健康”为主题,开展乡村旅游“公筷公勺”行动,营造安全健康卫生放心用餐环境。鼓励提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饮食文化,学习提升烹饪技巧,向游客提供有特色、有品位,安全健康的乡土美食。
《通知》强调,统筹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旅游安全、防汛抗汛等各项工作,采取风险预警、安全提示、限制人流、加强防护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和游客做好安全防护。进一步压实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责任,指导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汛情预报,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加强安全检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提高乡村旅游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乡村旅游安全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中,要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复工复产复市、稳定村民就业、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作为重要考量内容。指导乡村旅游重点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复市,带动贫困人口就业脱贫和农民增收致富。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在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中,发现积累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示范性好的乡村旅游典型案例,通过组织线上培训、媒体宣传、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